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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通知三)

发布时间: 2023-03-11 16:40:03

根据疫情防控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复试工作的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3月21日左右开始,4月15日前结束(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参考各招生学院陆续发布的复试细则及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待3月22日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网上复试学生端需要的设备及环境要求
我校选用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前考生须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并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的后续通知。
1.软硬件要求
(1)硬件
考生一般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建议一台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外接高清摄像头和外接麦克风或智能手机),不可以使用耳机。若电脑扬声器声音较小,可配置音箱。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一部智能手机,建议准备手机支架;提前给设备充好电并外接电源,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建议将手机设置为飞行模式并连接到无线网,同时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避免手机息屏或有来电影响复试。
(2)软件
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安装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电脑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ykc-download.hanwangjiaoyu.com/v2。APP下载地址https://ykc-download.hanwangjiaoyu.com/v2。安装时请允许客户端以及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可以进行实人验证。
2.环境要求
(1)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前考生需首先使用移动设备,通过摄像头环绕考生所处考室一周,以确认考生所处考室为单人单室。
(2)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不逆光,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须关闭移动设备及其他任何电子设备录像、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得出现其他声音。
(3)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3.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复试时应双手摆放桌面,主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完整拍摄到考生双手以上身体部位。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1m处拍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主设备电脑全屏幕,需保证面试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考生需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确保余额充足。建议考生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4G/5G热点。建议电脑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3)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复试整个过程须遵守《常州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二、关于复试费用缴纳要求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复试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说明见附件。
三、关于复试考生材料准备
1.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复试前应准备以下资料扫描件或照片,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号+姓名,并按规定时间上传中国移动云考场复试平台(具体开通时间关注学院复试安排相关通知)。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考生初试《准考证》(可登录菁英职教网自行下载);
(3)学历、学籍证书(往届毕业生毕业证或结业证,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学位证书。
(4)现场确认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公章)、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7)填写完成的《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8)复试费缴纳证明(截图或扫描)。
(9)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会驳回审核资料取消复试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工具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未尽事宜请与常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519-86330238,监督电话:0519-86330025。学院联系电话(http://yzb.cczu.edu.cn/2019/0912/c15864a22725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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