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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学科评估

发布时间: 2024-05-19 04:44
精选回答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二)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三)坚持条件、过程、效果评价与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

三、评估对象

每四年一次评估,涵盖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包括各专业方向)。

评估采取各学院自评与学校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专家评估组深入学院,通过座谈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检查各专业情况,并完成评估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四、评估指标与结论

(一)根据《成都医学院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进行评估,重点考察专业定位与目标、教学计划、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教学改革与教学成果、教学质量管理、培养质量和专业特色与发展等方面情况。

(二)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评估结论为“优秀”的专业,给予一定奖励。优秀比例不高于参加当年专业评估总数的20%。对于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由学校区别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减少招生人数直至暂停招生。

五、评估组织与程序

(一)组织领导。

本科专业评估由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处、各学院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务处长任主任,负责评估具体工作,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业自评工作组。

(二)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学校成立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召开专业评估专题会议,下发专业评估有关文件、资料。各学院要成立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小组,组织教师研究、学习《成都医学院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并参照相关专业的本科教育标准,制定本学院专业评估工作方案。

2.学院自评阶段。各专业(方向)根据《成都医学院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和相关专业的本科教育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3.学校评估阶段。学校组织专家组通过听取专业自评汇报、师生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对各专业进行检查评估,形成评估整改意见并进行现场反馈。

4.公布评估结果,总结反馈专业建设的经验与不足。评估结果作为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5.评估总结阶段。各学院、各专业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建议,结合《成都医学院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和相关专业的本科教育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和专业建设规划,并根据方案和规划强化建设。整改期限为1年。整改报告应于整改期限内提交教务处备案。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整改验收。

六、评估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专业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门的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组织并落实好本学院专业建设评估工作,把自评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要为专业评估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

(二)明确目标,强化建设。各学院要认真学习,仔细领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明确各专业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情况,在强化建设上下功夫。要在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质量以及特色等方面深入研讨,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改革,突出特色。各学院要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趋势,明确本专业的发展定位与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以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构建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引领与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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