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每科卷面原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全体考生得分成绩按百分比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各科考试成绩等级划定方法:分市州划定等级, A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15-20%,B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40-45%;C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38%左右,D等比例控制在全体考生的2%左右。每学科A等+B等人数控制在全体考生的60%左右,A等+B等+C等人数控制在全体考生的9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