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装表演联考的综合分计算公式是:学科成绩60%+创意实现30%+审美特点(形态、色彩、质感、造型等)10%,综合分是由这三个部分的得分相加而得出的。其中,学科成绩方面,主要考查考生对于舞蹈、音乐、表演等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创意实现方面,主要考察考生的审美能力和创作能力;审美特点方面,主要考虑作品造形、配色、质感和整体效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综合分综合考虑了考生的学科成绩、创意实现和审美特点等不同的能力维度,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考生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