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涉及的计算机设备包括机房内的计算机设备和由机房安装在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算机设备。
(1)病毒防护
1.要求
(1)没有配备软驱的电脑可以访问网络;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软件或文档复制到计算机网络中;
(3)未联网的计算机,由机房负责软件安装;
(4)任何一台微机需要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机房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允许安装游戏软件;
(6)资料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无病毒;
(8)用户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未经保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2.监管措施
1.机房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电脑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微机进行病毒检测和清理;
2.机房应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包括检测周期、时间、方法、工具、责任人),并提交计算机管理员审批后实施;
3.根据上述运行计划,各专业负责人和机房专人按时(至少每周一次)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计算机管理员负责监督防病毒措施的实施。
(2)硬件保护和维护
1.要求
(1)除机房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使用过的微型计算机或相关计算机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操作完成后或准备离开时,必须将拆除的设备恢复原状;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责任;
(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使用的微型计算机和外围设备始终处于清洁和良好状态;
(6)所有上锁的微型计算机在使用或出发前必须上锁;
(7)关键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洁和维护由相应的专业领导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所管辖的微型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措施
随着计算机设备逐渐成为我们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因此,计算机系决定将计算机的管理纳入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执行。
从本文发表之日起
1.任何人发现:
(1)感染病毒的计算机;
(2)未经授权安装和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包括游戏);
(3)微机有密码功能但未使用;
(4)离开微机但不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未及时检查或清理计算机及相关外围设备。
电脑部应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发现由于以下原因:
(一)非法经营;
(2)储存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五金电器。
如果硬件损坏或丢失,损失应由有关方面全额赔偿。
3.根据检查结果,计算机部每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