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融合教育的有效开展必须以育人理念的更新和提升为前提,而不是形式上的安置变化和被动的响应。普通学校不得不追求成绩和率的境遇,常常使育人理念的更新徒有声音而无法落地,但在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融合教育的规制下,我们还是能够从思想细微处为融合教育做出理念上的调整。首先,不将自闭症儿童视为负累,而是将其看作一名普通孩子;其次,为自闭症儿童提供的支持不是对教育资源和教育精力的耗费,而是与其相互影响、一同建构的新方向;再次,对自闭症儿童开展融合教育不会阻滞常态教育的进程,更不会干扰普通儿童的学习和发展;较后,融合教育与常态教育是共生关系,可以兼容和平衡。
基于对人类行为、意识与动作反应的细致研究和对特殊需求者的悦纳与支持,“无障碍设计”不仅包括建筑、道桥、公共场所等无障碍建筑与设施,还包括交通工具无障碍、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以及人们对无障碍的思想认识和意识等。与其他障碍儿童的需求不同,自闭症儿童与普通学校有效融合在无障碍设计方面的需求更多体现在普通学校师生对他们的科学认知、理性态度和接纳支持方面。针对自闭症儿童的无障碍设计不仅包括建构符合其特质的无障碍物理环境,更涵盖悦纳和尊重自闭症群体,而且包括平等参与、有效学习和社会融合的人文环境的无障碍设计。具体执行原则如下: